首页 新闻 人大代表化身“宣传员” 法治春风进万家

人大代表化身“宣传员” 法治春风进万家

“《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明确了关于土地权属和使用权的规定,并强调了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的重要性。在处理土地纠纷时,应依法维权,避免采取过激行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2月29日,焉耆县北大渠乡八家户村乡级人大代表马志强的宣讲紧紧吸引了村民,大人小孩听得聚精会神、津津有味。

从讲课内容可以看出,这次宣讲,马志强做足了功课。他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北大渠乡产生了好几起土地纠纷,就想趁普法宣讲,好好给大家讲一讲《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合同法》等法律规定。”

今年以来,焉耆县北大渠乡人大代表团着重提升基层群众普法学习宣传效果,扎实开展“十星级”联络站创建,以各村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人大代表”活动为契机,组织“发润兴焉·国旗下普法”活动,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宣讲内容结合基层群众的需要,突出宪法、民法典、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以及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采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从易到难、循序渐进,让群众真正听得懂、喜欢听。

宣讲结束后,都会设立“人大代表”法律咨询台,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和群众建议提案征集。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思维,遇到问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你讲我听”“你问我答”的氛围中,构筑起基层治理新模式,努力推动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焉耆县北大渠乡八家户村村民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张某以15万元的价格购买李某的房屋。合同签订后,张某支付了5万元作为首付款,但后续未按约定支付剩余款项。李某多次催促张某履行合同,但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

在此情况下,李某通过“人大代表”法律咨询台,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履行合同并支付剩余款项。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判决张某必须履行合同,支付剩余款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诉讼费用。

“非常感谢人大代表把法律送到我们家门口,解决了我的难题,希望以后多多举行法律宣传活动。”焉耆县北大渠乡八家户村村民李某民高兴地说。

“原来的法治宣传,工作人员给我们讲的是法律条文,我们也听不太懂,现在每周给我们讲的是身边的案例,我们愿意听,也感兴趣,从中能学到很多法律知识。”焉耆县北大渠乡八家户村村民马继云说。

让人大代表化身“宣传员”,焉耆县北大渠乡人大代表团既认真落实“五个一、五个带头、一促进”工作要求,增强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为民代言、服务群众意识,又进一步提升了辖区居民法治素养,营造了人人懂法、时时守法、处处讲法的良好社会氛围。